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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古建筑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08-22 18:59:00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22日,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及代表就南丰县古建筑保护开发情况对文广局、旅发委进行了座谈调研。现将调研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1、古建筑的基本现状

根据2012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和之后的申报情况,我县博物馆登记在册的有524处文物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报待批7处,市县级文保单位39处,其余为一般文物点,绝大多数为古建筑类。古建筑类的省保待批有琴城古建筑群(含府官巷张家大屋、秋雨名家、彭家大院、饶氏宗祠、豫谦书舎等)、洽湾胡氏宗祠、石邮傩神庙、港下关帝殿等。古建筑类县、市级文保单位约180处,仅琴城镇老城区内就有161处。

2、古建筑类保护基本措施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类的保护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加大投入,把对古建筑保护工作引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县政府下文公布全县文物点。2012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后,县政府下文公布524处文物点,并向省、市报告备案,建立了我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料库。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启动南丰古城棚户区改造工程,要求对古城内古建筑进行复查,县文广局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进行了文物核查,该区域内古建筑共有91处,其中,县级文保单位53处,传统风貌建筑33处,不具备保护价值的5处。相对2012年普查数量上有所减少。二是保障古建筑等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投入。增加文博系统工作经费,比如往年县博物馆工作经费9万元,今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增加县博物馆工作经费5万元。在文物保护经费使用上,做到专款专户,专款专用,优先拨付,比如在修缮白舍古竹村、三溪古邮村、市山贯巢村等红色苏区项目古建筑方面,专款专用,拨付及时,有力地保障了文物保护。三是积极向上级申请文保项目。2015、2016年先后向国家文物局、省、市文博部门申报白舍窑保护、白舍古竹村、三溪古邮村、市山贯巢村、康都会议旧址等文物保护项目10个,项目资金达800余万元,目前使用600余万元。2017年申报苏区项目10个,全部获得国家文物局通过,预计10月份下达资金1000多万元,极大地保障了我县古建筑保护经费。下一步,县文广局将继续扎实做好2018年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将古城秋雨名家、饶氏宗祠、洽湾渣坑、紫霄藕塘、包坊包家大屋、傅坊梅林等古建筑向上申报项目。前不久,省住建厅公布了第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单,我们南丰瑶浦村、港下村、梅坑村、上甘村、古竹村、石邮村榜上有名,我们将积极对接好传统村落项目保护实施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文物保护法》及其条例和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不高。百姓自拆、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古建筑被拆除。

2、文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的文物点多面广,多数文保点无人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3、文物保护现状堪忧。2012年对全县文物进行了普查,共有524处,但现在还有多少,有待查证。主要是文物保护经费不足;交通工具得不到保障;保护监管不力等因素。目前,依托苏区项目对部分古建筑及省、市文保单位得到一定修缮外,其它大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境况较差。
    4、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不足。《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涉及到文化、公安、建设和规划等部门,部门间还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保护力度不够。如不法分子偷盗、盗掘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今年7月份港下关帝殿内木匾“天地同流”被盗。
    5、文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足。虽然我县有着较为丰富的文物资源,但开发利用还处于初始阶段,文化产品及旅游产品的打造尚需努力。

三、建议意见

1.加强宣传,提高文物保护重视程度。通过会议、文件、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我县文物资源及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务必要使宣传切实落地,深入到每个乡镇每个村堡每位居民或者村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协调文物保护工作。

2.强化领导,加大文物保护监管力度。文物保护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全社会系统工程。一是加强文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组织公安、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特别要明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及各乡镇派出所保护文物、打击文物犯罪的职责。二是进行一次全面文物复查,重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以2012年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为基础,彻底核查,重新建档,对县级及县级以上文保单位予以挂牌,重点巡查,加强保护;对一般文物点,予以关注,每半年至少抽查一次。三是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有关建设开发项目立项时,应充分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尽量避开不可移动文物,确保文物这些不可再生资源免遭建设的破坏。

3.健全机构,加强文物保护和队伍建设。一是要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建议成立“南丰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由相关责任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县博物馆具体实施工作。同时每个乡镇安排领导分管文物工作,并通过村委会、村小组直接关注、保护文物。二要强化文物保护队伍建设,确保文物管理工作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三要健全基层文物保护网络体系。确保每处文物(含一般文物点)有人管护。聘请业余文保员和协管员,给予相应的补贴,县博物馆要加强对文保员管理、教育和培训,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和文保员联系了解文物状况,对文物安全予以抽查。

4.加大投入,探索文物保护科学机制。资金投入是文保工作的关键。一要立足我县实际,逐步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多渠道筹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支持。

5、采取措施,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关系。一要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掘我县特色的文物资源,把有限的、零散的文物资源整合起来,集中保护,切实做到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文物自身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二要制订和完善保护规划,出台有效措施,制定《南丰县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古民居的保护,妥善处理居民拆旧建新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关系。

 

县人大古建筑保护情况调研组

             2017年8月